庄公十七年

解读《庄公十七年》春秋经传:齐拘郑詹、遂国灭族及多麋异象,揭示诸侯争霸与历史教训。

【原文】

[经]

十有七年春〔1〕,齐人执郑詹〔2〕。

夏,齐人歼于遂〔3〕。

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
冬,多麋〔4〕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十有七年:公元前677年。

〔2〕郑詹:郑大夫叔詹,郑执政大臣。或云为“郑之卑微者”。

〔3〕歼:杀光。遂:见庄公十三年注。

〔4〕多麋:周之冬当夏之秋,麋多则伤害庄稼,所以作为灾害现象而记载。麋,鹿的一种。

【原文】

[传]

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

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〔1〕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

【注释】

〔1〕颌:音gé,又音hé。

【翻译】

[经]

十七年春,齐国人拘捕了郑詹。

夏,齐国人杀尽了遂国人。

秋,郑詹从齐国逃到我国。

冬,多麋鹿。

[传]

十七年春,齐国人拘捕了郑詹,是因为郑国不去朝见齐国。

夏,遂国的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宴请戍守的齐军,把齐军灌醉后杀死,齐国人把遂国人杀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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