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五年

探索春秋时期庄公二十五年历史,解读日食、水灾等天象异变及其礼制应对,分析陈国聘问与晋国公子内乱事件。

[经]

二十有五年春,陈侯使女叔来聘。

夏五月丑,卫侯朔卒。

六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。

伯姬归于

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。

冬,公子友如陈。

[传]

二十五年春,陈女叔来聘,始结陈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
夏六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,非常也。唯正月之朔,未作,日有食之,于是乎用币于社,伐鼓于朝。

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,亦非常也。凡天灾,有币无牲。非日月之,不鼓。

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,乃城而处之。冬,晋侯围聚,尽杀群公子。

翻译

[经]二十五年春,陈宣公派女叔来我国聘问。夏五月癸丑,卫惠公朔去世。六月辛未朔,发生日食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社神。伯姬出嫁到杞国。秋,发大水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社神及城门门神。冬,公子友去陈国。[传]二十五年春,陈女叔来我国聘问,这是开始和陈国结好。《春秋》赞美这件事,所以不记载女叔的名。夏六月辛未朔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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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二十有五年:公元前669年。

女叔:陈卿,女为氏,叔为字

陈侯:陈宣公

卫侯朔:卫惠公。

公子友:即季友,庄公弟。去陈为报聘。

非常:非礼之常,即非礼。

正月:正阳之月,即夏历四月,周历六月。

:阴气。正月是阳气用事之月,其时阴气未作。

:晋邑,在今山西绛县东南。

晋侯:晋献公。

原文

[经]

二十有五年春〔1〕,陈侯使女叔来聘〔2〕。

夏五月癸丑,卫侯朔卒〔3〕。

六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。

伯姬归于杞。

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。

冬,公子友如陈〔4〕。

[传]

二十五年春,陈女叔来聘,始结陈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
夏六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,非常也〔1〕。唯正月之朔〔2〕,慝未作〔3〕,日有食之,于是乎用币于社,伐鼓于朝。

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,亦非常也。凡天灾,有币无牲。非日月之眚,不鼓。

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处之〔1〕。冬,晋侯围聚〔2〕,尽杀群公子。

注释

〔1〕 二十有五年:公元前669年。

女叔:陈卿,女为氏,叔为字

〔2〕 陈侯:陈宣公

〔3〕 卫侯朔:卫惠公。

〔4〕 公子友:即季友,庄公弟。去陈为报聘。

〔1〕 非常:非礼之常,即非礼。

〔2〕 正月:正阳之月,即夏历四月,周历六月。

〔3〕 慝:阴气。正月是阳气用事之月,其时阴气未作。

〔1〕 聚:晋邑,在今山西绛县东南。

〔2〕 晋侯:晋献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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