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七年

探索春秋时期庄公二十七年历史事件,解析鲁国盟会、公子友赴陈葬原仲及晋国伐虢的礼制与政治。

[经]

二十有七年春,公会杞伯姬于

夏六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陈侯郑伯,同盟于幽。

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

冬,伯姬

来逆叔姬。

杞伯来朝。

公会齐侯于城濮

[传]

二十七年春,公会杞伯姬于非事也。天子非展义不巡守,诸侯非民事不举,卿非君命不越

夏,同盟于幽,陈、郑服也。

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,非礼也。原仲,季友之旧也。

冬,杞伯姬来,归宁也。凡诸侯之女,归宁曰来,来归。夫人归宁曰如,出曰归于某。

晋侯将伐,士蒍曰:“不可。虢公骄,若骤得胜于我,必弃其民。无众而后伐之,欲御我谁?夫礼乐慈爱,战所也。夫民让事、乐和、爱亲、哀丧而后可用也。虢弗畜也,战将。”

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,且请伐卫,以其立子颓也。

翻译

[经]二十七年春,庄公与杞伯姬在洮地相会。夏六月,庄公与齐桓公、宋桓公、陈宣公、郑文公相会,一起在幽地结盟。秋,公子友去陈国,参加原仲的葬礼。冬,杞伯姬回娘家探亲。莒庆来我国迎娶叔姬。杞惠公来我国朝见。庄公与齐桓公在城濮相会。[传]二十七年春,庄公与杞伯姬在洮地相会,与民事无关。天子不是为宣扬德义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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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二十有七年:公元前667年。

:鲁地,在今山东旧濮阳县西南。

宋公:宋桓公

陈侯:陈宣公

郑伯:郑文公

齐侯:齐桓公

原仲:陈大夫。

:女子归宁,即回娘家。

:莒大夫。

杞伯:杞惠公。

城濮:卫地,在今山东旧濮县(今范阳)南。

非事:与民事无关。

展义:宣扬德义。

:同“境”。

来归:来而不再返回

:见弃于夫家

:从。

:具备。

:指没有士气。

召伯廖:周惠王卿士。

原文

[经]

二十有七年春〔1〕,公会杞伯姬于洮〔2〕。

夏六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郑伯〔3〕,同盟于幽。

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〔4〕。

冬,杞伯姬来〔5〕。

莒庆来逆叔姬〔6〕。

杞伯来朝〔7〕。

公会齐侯于城濮〔8〕。

[传]

二十七年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,非事也〔1〕。天子非展义不巡守〔2〕,诸侯非民事不举,卿非君命不越竟〔3〕。

夏,同盟于幽,陈、郑服也。

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,非礼也。原仲,季友之旧也。

冬,杞伯姬来,归宁也。凡诸侯之女,归宁曰来,出曰来归〔4〕。夫人归宁曰如某,出曰归于某。

晋侯将伐虢,士蒍曰:“不可。虢公骄,若骤得胜于我,必弃其民。无众而后伐之,欲御我谁与〔1〕?夫礼乐慈爱,战所畜也〔2〕。夫民让事、乐和、爱亲、哀丧而后可用也。虢弗畜也,亟战将饥〔3〕。”

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〔4〕,且请伐卫,以其立子颓也。

注释

〔1〕 二十有七年:公元前667年。

〔2〕 洮:鲁地,在今山东旧濮阳县西南。

宋公:宋桓公

陈侯:陈宣公

郑伯:郑文公

〔3〕 齐侯:齐桓公

〔4〕 原仲:陈大夫。

〔5〕 来:女子归宁,即回娘家。

〔6〕 庆:莒大夫。

〔7〕 杞伯:杞惠公。

〔8〕 城濮:卫地,在今山东旧濮县(今范阳)南。

〔1〕 非事:与民事无关。

〔2〕 展义:宣扬德义。

〔3〕 竟:同“境”。

来归:来而不再返回

〔4〕 出:见弃于夫家

〔1〕 与:从。

〔2〕 畜:具备。

〔3〕 饥:指没有士气。

〔4〕 召伯廖:周惠王卿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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