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十五年

探索宣公十五年春秋时期的历史事件,包括晋楚争霸、宋楚议和、初税亩改革,揭示古代政治与社会的深刻变迁。

[经]

十有五年春,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。

夏五月,宋人及楚人平。

六月卯,晋师灭赤狄氏,以婴儿归。

秦人伐晋。

王札子召伯、毛伯

秋,

仲孙会齐高固于无娄

初税亩

冬,生。

饥。

[传]

十五年春,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。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。晋侯欲救之。伯宗曰:“不可。古人有言曰:‘虽鞭之长,不及马腹。’天方授楚,未可与争。虽晋之强,能违天乎?曰:‘高下在心。’川泽纳,山瑾瑜匿瑕,国君含垢,天之道也,君其待之。”乃止。使解扬如宋,使无降楚,曰:“晋师悉起,将至矣。”郑人囚而献诸楚,楚子厚赂之,使反其言,不许,三而许之。登诸楼车,使呼宋人而告之。遂其君命。楚子将杀之,使与之言曰:“尔既许不穀而反之,何故?非我无信,女则弃之,速即尔刑。”对曰:“臣闻之,君能制命为义,臣能承命为信,信载义而行之为利。谋不失利,以卫社,民之主也。义无二信,信无二命。君之赂臣,不知命也。受命以出,有死无,又可赂乎?臣之许君,以成命也。死而成命,臣之也。寡君有信臣,下臣获死,又何求?”楚子舍之以归。

夏五月,楚师将去宋。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,曰:“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”王不能答。申叔时,曰:“筑室反耕者,宋必听命。”从之。宋人惧,使华元夜入楚师,登子反之床,起之曰:“寡君使元以病告,曰:‘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以爨。虽然,城下之盟,有以国毙,不能从也。去我三十里,唯命是听。’”子反惧,与之盟而告王。退三十里。宋及楚平,华元为质。盟曰:“我无尔诈,尔无我虞。”

潞子婴儿之夫人,晋景公之也。酆舒为政而杀之,又伤潞子之目。晋侯将伐之,诸大夫皆曰:“不可。舒有三俊才,不如待后之人。”伯宗曰:“必伐之。狄有五罪,俊才虽多,何补焉?不祀,一也。酒,二也。弃仲章而夺黎氏地,三也。我伯姬,四也。伤其君目,五也。其俊才,而不以茂德,滋益罪也。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,而申固其命,若之何待之?不讨有罪,曰‘将待后,后有辞而讨焉’,毋乃不可乎?夫才与众,亡之道也。商由之,故灭。天反时为灾,地反物为妖,民反德为乱,乱则妖灾生。故反正为乏。尽在狄矣。”晋侯从之。六月癸卯,晋林父败赤狄于曲梁。辛,灭潞。酆舒奔卫,卫人归诸晋,晋人杀之。

王孙苏与召氏、毛氏争政,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。卒立召襄

秋七月,秦桓公伐晋,次于辅氏午,晋侯治兵于狄土,立黎侯而还。及,魏败秦师于辅氏。获杜回,秦之力人也。

初,魏武子妾,无子。武子疾,命颗曰:“必嫁是。”疾病,则曰:“必以为。”及卒,颗嫁之,曰:“疾病则,吾从其也。”及辅氏之役,颗见老人结草以杜回,杜回而颠,故获之。夜梦之曰:“余,而所嫁妇人之父也。尔用先人之治命,余是以报。”

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,亦赏士伯瓜衍之县。曰:“吾获狄土,子之功也。微子,吾丧伯氏矣。”羊舌职是赏也,曰:“《周书》所谓‘庸庸祗祗’者,谓此也夫。士伯庸中行伯,君信之,亦庸士伯,此之谓明德矣。文王所以造周,不是过也。故《诗》曰:‘陈锡载周。’能施也。是道也,其何不济?”

晋侯使赵同献狄于周,不敬。刘康公曰:“不及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”

初税亩,非礼也。谷出不过,以丰财也。

冬,生,饥。幸之也。

翻译

[经]十五年春,公孙归父与楚庄王在宋国相会。夏五月,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。六月癸卯,晋国军队灭亡赤狄潞氏,把潞君婴儿带回国。秦国人攻打晋国。王札子杀死召伯、毛伯。秋,发生蝗灾。仲孙蔑在无娄与齐高固相会。开始按田亩多少征税。冬,蝗虫的幼虫遍生。发生饥荒。[传]十五年春,公孙归父与楚庄王在宋国相会。宋国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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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十有五年:公元前594年。楚子:楚庄公。潞:国名,赤狄之别种,故称氏。其地当在今山西潞城县东北。子:对夷狄之国国君的统称。召伯、毛伯:皆周卿士王札子:即王子捷无娄:不详今所在。初税亩:开始按田亩征税。在此以前,施行井田制,有公田,有私田。农奴役于公田,不得报酬,称藉。从此,鲁国废除井田制,承认土地私有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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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[经]

十有五年春〔1〕,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〔2〕。

夏五月,宋人及楚人平。

六月癸卯,晋师灭赤狄潞氏〔3〕,以潞子婴儿归〔4〕。

秦人伐晋。

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〔5〕。

秋,螽。

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〔6〕。

初税亩〔7〕。

冬,蝝生〔8〕。

饥。

[传]

十五年春,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。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。晋侯欲救之。伯宗曰〔1〕:“不可。古人有言曰:‘虽鞭之长,不及马腹。’天方授楚,未可与争。虽晋之强,能违天乎?谚曰:‘高下在心〔2〕。’川泽纳污〔3〕,山薮藏疾〔4〕,瑾瑜匿瑕〔5〕,国君含垢〔6〕,天之道也,君其待之。”乃止。使解扬如宋〔7〕,使无降楚,曰:“晋师悉起,将至矣。”郑人囚而献诸楚,楚子厚赂之,使反其言,不许,三而许之。登诸楼车〔8〕,使呼宋人而告之。遂致其君命〔9〕。楚子将杀之,使与之言曰:“尔既许不穀而反之,何故?非我无信,女则弃之,速即尔刑。”对曰:“臣闻之,君能制命为义〔10〕,臣能承命为信,信载义而行之为利〔11〕。谋不失利,以卫社稷,民之主也。义无二信,信无二命。君之赂臣,不知命也。受命以出,有死无霣〔12〕,又可赂乎?臣之许君,以成命也。死而成命,臣之禄也〔13〕。寡君有信臣,下臣获考死〔14〕,又何求?”楚子舍之以归。

夏五月,楚师将去宋。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,曰:“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〔1〕,王弃言焉。”王不能答。申叔时仆〔2〕,曰:“筑室反耕者〔3〕,宋必听命。”从之。宋人惧,使华元夜入楚师,登子反之床〔4〕,起之曰:“寡君使元以病告,曰:‘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以爨。虽然,城下之盟,有以国毙,不能从也。去我三十里,唯命是听。’”子反惧,与之盟而告王。退三十里。宋及楚平,华元为质。盟曰:“我无尔诈,尔无我虞。”

潞子婴儿之夫人,晋景公之姊也。酆舒为政而杀之〔1〕,又伤潞子之目。晋侯将伐之,诸大夫皆曰:“不可。酆舒有三俊才〔2〕,不如待后之人。”伯宗曰:“必伐之。狄有五罪,俊才虽多,何补焉?不祀,一也。耆酒〔3〕,二也。弃仲章而夺黎氏地〔4〕,三也。虐我伯姬〔5〕,四也。伤其君目,五也。怙其俊才〔6〕,而不以茂德〔7〕,滋益罪也。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,而申固其命〔8〕,若之何待之?不讨有罪,曰‘将待后,后有辞而讨焉’,毋乃不可乎?夫恃才与众,亡之道也。商纣由之,故灭。天反时为灾,地反物为妖,民反德为乱,乱则妖灾生。故文反正为乏〔9〕。尽在狄矣。”晋侯从之。六月癸卯,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〔10〕。辛亥,灭潞。酆舒奔卫,卫人归诸晋,晋人杀之。

王孙苏与召氏、毛氏争政,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。卒立召襄〔1〕。

秋七月,秦桓公伐晋,次于辅氏〔2〕。壬午,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〔3〕,立黎侯而还。及洛〔4〕,魏颗败秦师于辅氏。获杜回,秦之力人也。

初,魏武子有嬖妾〔1〕,无子。武子疾,命颗曰:“必嫁是。”疾病〔2〕,则曰:“必以为殉。”及卒,颗嫁之,曰:“疾病则乱〔3〕,吾从其治也〔4〕。”及辅氏之役,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〔5〕,杜回踬而颠〔6〕,故获之。夜梦之曰:“余,而所嫁妇人之父也。尔用先人之治命,余是以报。”

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〔1〕,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〔2〕。曰:“吾获狄土,子之功也。微子,吾丧伯氏矣〔3〕。”羊舌职说是赏也〔4〕,曰:“《周书》所谓‘庸庸祗祗’者〔5〕,谓此物也夫〔6〕。士伯庸中行伯,君信之,亦庸士伯,此之谓明德矣。文王所以造周,不是过也。故《诗》曰:‘陈锡载周〔7〕。’能施也。率是道也〔8〕,其何不济?”

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,不敬。刘康公曰〔1〕:“不及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〔2〕,天夺之魄矣。”

初税亩,非礼也。谷出不过藉〔3〕,以丰财也。

冬,蝝生,饥。幸之也〔4〕。

注释

〔1〕 十有五年:公元前594年。

〔2〕 楚子:楚庄公。

〔3〕 潞:国名,赤狄之别种,故称氏。其地当在今山西潞城县东北。

〔4〕 子:对夷狄之国国君的统称。

召伯、毛伯:皆周卿士

〔5〕 王札子:即王子捷

〔6〕 无娄:不详今所在。

〔7〕 初税亩:开始按田亩征税。在此以前,施行井田制,有公田,有私田。农奴役于公田,不得报酬,称藉。从此,鲁国废除井田制,承认土地私有权,一律征税。

〔8〕 蝝:还没生出翅膀的蝗虫幼虫。

〔1〕 伯宗:晋大夫。

〔2〕 高下在心:谓处理事情高下屈伸,都在乎心中有数。意为劝晋侯忍耐慎重。

〔3〕 污:污垢。

:指毒害人的虫蛇

〔4〕 薮:草野

〔5〕 瑾瑜:均为美玉。

〔6〕 含垢:忍受耻辱。

〔7〕 解扬:晋壮士,字子虎。

〔8〕 楼车:装有望敌楼的兵车。

〔9〕 致:传达。

〔10〕 制命:制定发布正确的命令。

〔11〕 信载义:以信实去承受道义。

〔12〕 霣:同“陨”,毁弃。

〔13〕 禄:福。

〔14〕 考:成。考死,谓完成命令而死。即死得其所。

〔1〕 毋畏:申毋畏,即申舟。

:驾车

〔2〕 申叔时:楚大夫

反耕者:叫回耕田的农民

〔3〕 筑室:建筑房舍

〔4〕 子反:楚主将公子侧。

〔1〕 酆舒:潞国大臣。

〔2〕 俊才:才艺胜人者。

〔3〕 耆:同“嗜”。

黎氏:黎国,地在今山西长治市西南,后徙黎城县

〔4〕 仲章:杜注谓潞国的贤人

〔5〕 虐:即杀。

〔6〕 怙:恃,凭藉。

〔7〕 茂德:美德、盛德。

〔8〕 申固其命:使国运固强。

反正为乏:小篆正作[无法输入 可自行百度],乏作[无法输入],其形似反

〔9〕 文:文字

〔10〕 曲梁:在今山西潞城县。

〔1〕 召襄:召戴公之子。

〔2〕 辅氏:晋地,在今陕西大荔县东。

:强取

〔3〕 稷:晋地,在今山西稷山县南

〔4〕 洛:在陕西大荔县东南。

〔1〕 魏武子:魏犫,魏颗之父。

〔2〕 疾病:病危。

〔3〕 乱:神智不清。

〔4〕 治:神智清醒。

〔5〕 亢:遮拦。

〔6〕 踬:绊,行时遇阻碍。

〔1〕 狄臣:狄人的奴隶。

瓜衍:在今山西孝义县

〔2〕 士伯:士渥浊,曾谏杀荀林父

〔3〕 伯氏:荀林父。

:解说

〔4〕 羊舌职:晋大夫,叔向之父

〔6〕 物:类。

〔8〕 率:遵循。

〔5〕 所引:所引《周书》见《书·康诰》。庸,用。祗,敬。

〔7〕 所引诗见:所引诗见《诗·大雅·文王》。陈,布。锡,[生僻字 贝+昜]。载,创始。

〔1〕 刘康公:王季子。

〔2〕 原叔:赵同。

〔3〕 藉:赋税。旧井田法用藉法,即农奴无偿耕公田,私田纳税,公田不纳。故《诗·大雅·韩奕》云:“实墉实壑,实亩实籍。”

〔4〕 幸之:何以幸之,不详。杜注谓“未为灾,而书之者,幸其冬生,不为物害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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