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十七年

探索春秋时期鲁桓公十七年的历史事件:与齐纪结盟、边境冲突、日食记载及郑国高渠弥弑君内乱,解读古代诸侯争霸与礼制。

[经]

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

二月丙午,公会仪父,盟于

夏五月丙午,及齐师战于

六月丁丑,侯封人卒。

秋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

,葬蔡桓侯。

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
[传]

十七年春,盟于黄,平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

及邾仪父盟于,寻蔑之盟也。

夏,及齐师战于奚,疆事也。于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,公曰:“疆埸之事,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。姑尽所备焉。至而战,又何焉?”

蔡桓侯卒,蔡人召蔡季于陈。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
伐邾,宋志也。
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厎日,礼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
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,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。昭公立,惧其杀己也,辛卯,昭公而立公子亹。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“高伯其为戮乎,复恶已甚矣。”

翻译

[经]十七年春正月丙辰,桓公与齐襄公、纪侯相会,在黄地结盟。二月丙午,桓公与邾仪父相会,在趡地结盟。夏五月丙午,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。六月丁丑,蔡桓侯封人去世。秋八月,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。癸巳,安葬蔡桓侯。与宋国人、卫国人攻打邾国。冬十月朔,发生日食。[传]十七年春,在黄地结盟,是为了调和齐、纪两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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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十有七年:公元前695年。

:齐地,在今山东淄川东北

齐侯:齐襄公

:鲁地,当在今山东泗水县与邹县之间。

:当在今山东滕县。

蔡季:蔡桓侯封人之弟,名献舞,时由陈国送回国,即位,为哀公。

蔑之盟:事在隐公元年。

疆埸:边境。

:预备、防备

不虞:意外

其一:指自己一方的土地

:戎事,指外国侵略。

:谒告,请示。

宋志:鲁伐邾是违背了当年与邾国的盟约,所以强调“宋志”。

居卿:天子日官即太史,朝位特尊,与卿相同。厎(zhǐ):杜注云:“平也,谓平历数。”即推算。

郑伯:郑庄公。

公子亹:昭公弟,无谥号。

公子达:不详。

高伯:伯为高渠弥之字。

复恶:报怨。

原文

[经]

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〔1〕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黄〔2〕。

二月丙午,公会邾仪父,盟于趡〔3〕。

夏五月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〔4〕。

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
秋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〔5〕。

癸巳,葬蔡桓侯。

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
[传]

十七年春,盟于黄,平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

及邾仪父盟于趡,寻蔑之盟也〔1〕。

夏,及齐师战于奚,疆事也。于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,公曰:“疆埸之事〔2〕,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〔3〕。姑尽所备焉。事至而战〔4〕,又何谒焉〔5〕?”

蔡桓侯卒,蔡人召蔡季于陈。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
伐邾,宋志也〔1〕。
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厎日〔2〕,礼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
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〔1〕,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。昭公立,惧其杀己也,辛卯,弑昭公而立公子亹〔2〕。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〔3〕:“高伯其为戮乎〔4〕,复恶已甚矣〔5〕。”

注释

〔1〕 十有七年:公元前695年。

:齐地,在今山东淄川东北

〔2〕 齐侯:齐襄公

〔3〕 趡:鲁地,当在今山东泗水县与邹县之间。

〔4〕 奚:当在今山东滕县。

〔5〕 蔡季:蔡桓侯封人之弟,名献舞,时由陈国送回国,即位,为哀公。

〔1〕 蔑之盟:事在隐公元年。

〔2〕 疆埸:边境。

:预备、防备

不虞:意外

〔3〕 其一:指自己一方的土地

〔4〕 事:戎事,指外国侵略。

〔5〕 谒:谒告,请示。

〔1〕 宋志:鲁伐邾是违背了当年与邾国的盟约,所以强调“宋志”。

〔2〕 居卿:天子日官即太史,朝位特尊,与卿相同。厎(zhǐ):杜注云:“平也,谓平历数。”即推算。

〔1〕 郑伯:郑庄公。

〔2〕 公子亹:昭公弟,无谥号。

〔3〕 公子达:不详。

〔4〕 高伯:伯为高渠弥之字。

〔5〕 复恶:报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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