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公十四年

探索鲁昭公十四年春秋史事,从季孙意如归国到南蒯叛变,解读晋楚莒国纷争与叔向执法。

[经]

十有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。

三月,曹伯卒。

夏四月。

秋,葬曹武公。

八月,莒子去疾卒。

冬,杀其公子意恢。

[传]

十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,尊晋罪己也。尊晋罪己,礼也。

之将叛也,盟费人。司徒老、虑癸伪废疾,使请于南蒯曰:“臣愿受盟而疾兴,若以君灵不死,请待而盟。”许之。二子因民之欲叛也,请朝众而盟。遂劫南蒯曰:“群臣不忘其,畏子以及今,三年听命矣。子若弗图,费人不忍其君,将不能畏子矣。子何所不逞欲?请送子。”请期五日。遂奔齐。侍饮酒于景公。公曰:“叛夫!”对曰:“臣欲公室也。”子韩晳曰:“家臣而欲张公室,罪莫大焉。”司徒老祁、虑来归费,齐侯使文子致之

夏,楚子使然丹上国之兵于宗丘,且抚其民。穷,长孤幼,养老疾,收介特,救灾患,宥孤寡,赦罪戾,诘奸慝,举淹滞。礼叙旧,亲,任良物官。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。好于边疆,息民五年,而后用师,礼也。

秋八月,莒著丘公卒,郊公不戚。国人弗顺,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。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,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。公子铎因蒲侯而与之谋曰:“尔杀意恢,我出君而纳舆。”许之。

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,不知度,与养氏比,而求无厌,王患之。九月甲午,楚子杀鬥成然,而灭养氏之族。使鬥辛,以无忘旧勋

冬十二月,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,郊公奔齐。公子铎逆庚舆于齐。齐党、公子鉏送之,有赂田。

邢侯与雍子争田,久而无成。士景伯如楚,叔鱼摄理,韩宣子命断旧狱,罪在雍子。雍子纳其女于叔鱼,叔鱼蔽罪侯。邢侯怒,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宣子问其罪于叔向。叔向曰:“三人同罪,施生戮死可也。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,鬻狱,邢侯专杀,其罪一也。己恶而掠美为,贪以败官为,杀人不忌为贼。《夏书》曰:‘昏、墨、贼,杀。’皋陶之刑也。请从之。”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。

仲尼曰:“叔向,古之遗直也。治国制刑,不于亲,三数叔鱼之恶,不为末减。曰义也夫,可谓直矣!平丘之会,数其贿也,以宽卫国,晋不为暴。归鲁季孙,称其诈也,以宽鲁国,晋不为虐。邢侯之狱,言其贪也,以正刑书,晋不为。三言而除三恶,加三利,杀亲益荣,犹义也夫!”

翻译

[经]十四年春,意如从晋国回来。三月,曹武公滕去世。夏四月。秋,安葬曹武公。八月,莒著丘公去疾去世。冬,莒国杀死他们的公子意恢。[传]十四年春,意如从晋国回来,《春秋》仅称呼他的名字是表示尊敬晋国责备自己。尊敬晋国责备自己,是合乎礼的。南蒯准备叛变时,与费邑官吏们结盟。司徒老祁、虑癸假装得了病,派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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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十有四年:公元前528年。莒子去疾:莒著丘公。此句释经书意如而不冠“季孙”之意。杜注:“以舍族为尊晋罪己。”伪废疾:假装得了病。废,同“发”。间:病稍痊愈。君:指季氏。张:强大。致之:送还费邑。南蒯将费送给齐国。上国:楚之西部兵:指军队、武器宗丘:在今湖北秭归县简:选拔检阅振:救分:与介特:单身流民。新: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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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[经]

十有四年春〔1〕,意如至自晋。

三月,曹伯滕卒。

夏四月。

秋,葬曹武公。

八月,莒子去疾卒〔2〕。

冬,莒杀其公子意恢。

[传]

十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,尊晋罪己也〔1〕。尊晋罪己,礼也。

南蒯之将叛也,盟费人。司徒老祁、虑癸伪废疾〔2〕,使请于南蒯曰:“臣愿受盟而疾兴,若以君灵不死,请待间而盟〔3〕。”许之。二子因民之欲叛也,请朝众而盟。遂劫南蒯曰:“群臣不忘其君〔4〕,畏子以及今,三年听命矣。子若弗图,费人不忍其君,将不能畏子矣。子何所不逞欲?请送子。”请期五日。遂奔齐。侍饮酒于景公。公曰:“叛夫!”对曰:“臣欲张公室也〔5〕。”子韩晳曰:“家臣而欲张公室,罪莫大焉。”司徒老祁、虑癸来归费,齐侯使鲍文子致之〔6〕。

夏,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〔1〕,且抚其民。分贫振穷〔2〕,长孤幼,养老疾,收介特〔3〕,救灾患,宥孤寡,赦罪戾,诘奸慝,举淹滞。礼新叙旧〔4〕,禄勋合亲〔5〕,任良物官。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〔6〕,亦如之。好于边疆,息民五年,而后用师,礼也。

秋八月,莒著丘公卒,郊公不戚〔1〕。国人弗顺,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〔2〕。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〔3〕,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。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:“尔杀意恢,我出君而纳庚舆。”许之。

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〔1〕,不知度,与养氏比〔2〕,而求无厌,王患之。九月甲午,楚子杀鬥成然〔3〕,而灭养氏之族。使鬥辛居郧〔4〕,以无忘旧勋〔5〕。

冬十二月,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,郊公奔齐。公子铎逆庚舆于齐。齐隰党、公子鉏送之,有赂田。

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〔1〕,久而无成。士景伯如楚〔2〕,叔鱼摄理〔3〕,韩宣子命断旧狱,罪在雍子。雍子纳其女于叔鱼,叔鱼蔽罪邢侯。邢侯怒,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宣子问其罪于叔向。叔向曰:“三人同罪,施生戮死可也。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,鲋也鬻狱〔4〕,邢侯专杀,其罪一也。己恶而掠美为昏〔5〕,贪以败官为墨〔6〕,杀人不忌为贼。《夏书》曰:‘昏、墨、贼,杀〔7〕。’皋陶之刑也。请从之。”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。

仲尼曰:“叔向,古之遗直也〔1〕。治国制刑,不隐于亲〔2〕,三数叔鱼之恶,不为末减〔3〕。曰义也夫,可谓直矣!平丘之会,数其贿也〔4〕,以宽卫国,晋不为暴。归鲁季孙,称其诈也〔5〕,以宽鲁国,晋不为虐。邢侯之狱,言其贪也,以正刑书,晋不为颇〔6〕。三言而除三恶,加三利,杀亲益荣,犹义也夫〔7〕!”

注释

〔1〕 十有四年:公元前528年。

〔2〕 莒子去疾:莒著丘公。

〔1〕 此句释经书意如而不冠“季孙”之意。杜注:“以舍族为尊晋罪己。”

〔2〕 伪废疾:假装得了病。废,同“发”。

〔3〕 间:病稍痊愈。

〔4〕 君:指季氏。

〔5〕 张:强大。

〔6〕 致之:送还费邑。南蒯将费送给齐国。

上国:楚之西部

兵:指军队、武器

宗丘:在今湖北秭归县

〔1〕 简:选拔检阅

振:救

〔2〕 分:与

〔3〕 介特:单身流民。

〔4〕 新:寄居的人。

合:和睦

〔5〕 禄:奖赏

〔6〕 召陵:在今河南郾城县东。

〔1〕 郊公:著丘之子。

〔2〕 庚舆:后立为共公。

〔3〕 蒲馀侯:莒大夫兹夫。

〔1〕 有德:杜注:“有佐立之德。”

〔2〕 养氏:养由基之后,子旗之党。

〔3〕 鬥成然:即蔓成然,亦即子旗。

郧:见桓公十一年注

〔4〕 鬥辛:子旗之子

〔5〕 旧勋:鬥氏为令尹子文之后,子旗又有佐立之功。

雍子:楚臣,襄公二十六年逃到晋国,晋国让他居鄐地

〔1〕 邢侯:楚申公巫臣之子

〔2〕 士景伯:晋国的理刑官。

〔3〕 叔鱼:羊舌鲋。

〔4〕 鬻狱:受贿而不以情理判曲直。

〔5〕 昏:昏乱。

〔6〕 墨:贪墨。

〔7〕 所引文为逸:所引文为逸《书》。

〔1〕 古之遗直:有古人遗风。

亲:叔鱼为叔向之弟

〔2〕 隐:包庇,隐瞒

〔3〕 末减:减轻。

〔4〕 数其贿:指向屠伯责叔鱼渎货无厌,见上年传。

〔5〕 称其诈:指推荐叔鱼能劝行,见上年传。

〔6〕 颇:偏。

〔7〕 犹义:同“由义”,行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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