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经]
七年春〔1〕,王三月,叔姬归于纪〔2〕。
滕侯卒〔3〕。
夏,城中丘〔4〕。
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〔5〕。
秋,公伐邾。
冬,天王使凡伯来聘〔6〕。
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〔7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七年:公元前716年。
〔2〕叔姬:伯姬之妹。伯姬于隐公二年出嫁纪国,叔姬当从嫁,因时年幼,所以至此年方出嫁纪国。
〔3〕滕:国名,姬姓,侯爵。地在今山东滕县。
〔4〕中丘:鲁邑,在今山东临沂县东北。
〔5〕齐侯:齐僖公。年:夷仲年。聘:聘问。诸侯间通问修好,例遣大夫执玉帛前往。
〔6〕天王:周桓王。凡伯:凡为国名,姬姓,伯爵,地在今河南辉县西南。时凡伯仕周为卿士。
〔7〕楚丘:卫地。一说戎地,在今山东曹县东南。
【原文】
[传]
七年春,滕侯卒。不书名,未同盟也。凡诸侯同盟,于是称名,故薨则赴以名〔1〕,告终称嗣也〔2〕,以继好息民〔3〕,谓之礼经〔4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赴:讣告。诸侯会盟,盟书书名告神,所以死亦以名告各同盟国。
〔2〕告终称嗣:报告死去的人名字,通知由谁嗣位。
〔3〕息民:安定人民。
〔4〕经:法则、原则。
【原文】
夏,城中丘。书,不时也〔1〕。
齐侯使夷仲年来聘,结艾之盟也〔2〕。
秋,宋及郑平。七月庚申,盟于宿。公伐邾,为宋讨也〔3〕。
初,戎朝于周,发币于公卿〔4〕,凡伯弗宾〔5〕。冬,王使凡伯来聘。还,戎伐之于楚丘以归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不时:不合时令。《左传》庄公二十九年云,凡土木工程,当在秋天农事完毕后开始,冬至前完工。
〔2〕结:牢固,巩固。
〔3〕为宋讨:宋与郑本结怨,现在和好,所以鲁国伐邾国讨好宋国,因为邾是宋的仇敌,曾与郑同伐宋,宋向鲁告急,而被鲁国拒绝。事见隐公五年。
〔4〕发币:向公卿们送礼物。币,束帛。
〔5〕宾:待以客礼。
【原文】
陈及郑平。十二月,陈五父如郑莅盟。壬申,及郑伯盟,歃如忘〔1〕。泄伯曰〔2〕:“五父必不免,不赖盟矣〔3〕。”郑良佐如陈莅盟〔4〕。辛巳,及陈侯盟,亦知陈之将乱也。
郑公子忽在王所〔5〕,故陈侯请妻之。郑伯许之,乃成昏〔6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歃:歃血。会盟时双方口含牲畜的血或以血涂口旁,表示信誓。如忘:心不在焉,漫不经心。
〔2〕泄伯:郑大夫泄驾。
〔3〕赖:依赖。
〔4〕良佐:郑大夫。
〔5〕公子忽:时在周王处,得周王宠爱,所以陈与郑讲和后,即提出婚事。
〔6〕昏:同“婚”,此指订婚。
【翻译】
[经]
七年春,周历三月,叔姬出嫁到纪国。
滕侯去世。
夏,修筑中丘城墙。
齐僖公派他的弟弟夷仲年来我国聘问。
秋,隐公攻打邾国。
冬,周桓王派凡伯来我国聘问。
戎国人在楚丘攻击凡伯,把他逮回国内。
[传]
七年春,滕侯去世。不记录他的名字,是因为滕国没有和我国结盟。凡是诸侯相互结盟,在盟书上书名告神,所以去世时讣告上写名字,这是为了报告国君去世及由谁嗣位,用来继续过去的友好关系安定人民,这样做是礼的法则。
夏,修筑中丘城墙。《春秋》记载,是因为修城不合时令。
齐僖公派夷仲年来我国聘问,是为了巩固在艾地的盟会。
秋,宋国与郑国修好。七月庚申,在宿地结盟。隐公攻打邾国,是代宋国讨伐。
起初,戎国到周朝见,向公卿们赠送礼物,凡伯对他们不以客礼相待。冬,周天子派凡伯来我国聘问。回去的路上,戎人在楚丘攻击他,把他逮回国内。
陈国与郑国修好。十二月,陈国的五父到郑国参加盟会。壬申,与郑庄公盟誓,歃血时漫不经心。泄伯说:“五父必定免不了遭祸,因为他不以结盟作为国家的依赖。”郑国的良佐到陈国去参加盟会。辛巳,与陈桓公盟誓,也料到陈国将要发生动乱。
郑国的公子忽在周天子那里,所以陈桓公请求把女儿嫁给他。郑庄公同意了,于是就举行订婚仪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