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五年

【原文】
 
[经]
 
二十有五年春〔1〕,陈侯使女叔来聘〔2〕。
 
夏五月癸丑,卫侯朔卒〔3〕。
 
六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。
 
伯姬归于杞。
 
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。
 
冬,公子友如陈〔4〕。
 
【注释】
 
〔1〕二十有五年:公元前669年。
〔2〕陈侯:陈宣公。女叔:陈卿,女为氏,叔为字。
〔3〕卫侯朔:卫惠公。
〔4〕公子友:即季友,庄公弟。去陈为报聘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[传]
 
二十五年春,陈女叔来聘,始结陈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 
夏六月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,非常也〔1〕。唯正月之朔〔2〕,慝未作〔3〕,日有食之,于是乎用币于社,伐鼓于朝。
 
【注释】
 
〔1〕非常:非礼之常,即非礼。
〔2〕正月:正阳之月,即夏历四月,周历六月。
〔3〕慝:阴气。正月是阳气用事之月,其时阴气未作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,亦非常也。凡天灾,有币无牲。非日月之眚,不鼓。
 
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处之〔1〕。冬,晋侯围聚〔2〕,尽杀群公子。
 
【注释】
 
〔1〕聚:晋邑,在今山西绛县东南。
〔2〕晋侯:晋献公。
 
【翻译】
 
[经]
 
二十五年春,陈宣公派女叔来我国聘问。
 
夏五月癸丑,卫惠公朔去世。
 
六月辛未朔,发生日食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社神。
 
伯姬出嫁到杞国。
 
秋,发大水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社神及城门门神。
 
冬,公子友去陈国。
 
[传]
 
二十五年春,陈女叔来我国聘问,这是开始和陈国结好。《春秋》赞美这件事,所以不记载女叔的名。
 
夏六月辛未朔,发生日食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社神,不合乎礼。只有正月朔日,阴气没有发作,出现了日食,这才用玉帛祭祀社神,在朝廷上击鼓。
 
秋,发大水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社神及城门门神,也不合乎礼。凡是碰到天灾,祭祀时用玉帛不用牺牲。不是日月食,不用击鼓。
 
晋士蒍让群公子杀尽了游氏的族人,于是在聚地修筑城墙,让群公子住进去。冬,晋献公包围了聚城,把群公子全都杀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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