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经]
八年春〔1〕,王正月。
夏四月。
秋八月戊申,天王崩〔2〕。
冬十月壬午,公子遂会晋赵盾,盟于衡雍〔3〕。
乙酉,公子遂会雒戎〔4〕,盟于暴〔5〕。
公孙敖如京师,不至而复。丙戌,奔莒。
螽〔6〕。
宋人杀其大夫司马,宋司城来奔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八年:公元前619年。
〔2〕天王:周襄王。
〔3〕衡雍:见僖公二十八年注。
〔4〕雒戎:居于雒水一带的戎,参见僖公十一年传。
〔5〕暴:即暴隧,在今河南原阳县西。
〔6〕杜注云“为灾,故书”。
【原文】
[传]
八年春,晋侯使解扬归匡、戚之田于卫〔1〕,且复致公婿池之封〔2〕,自申至于虎牢之境〔3〕。
夏,秦人伐晋,取武城〔4〕,以报令狐之役。
秋,襄王崩。
晋人以扈之盟来讨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晋侯:晋灵公。解扬:晋大夫。匡、戚之田:原卫田,见文公元年注。
〔2〕公婿池:或云晋君女婿,名池;或云公婿池为人名,公婿为氏。公婿池之封,谓公婿池所划定的疆界。
〔3〕申:在今河南巩县东、荥阳西之氾水境。虎牢:在氾水西北。申与虎牢原皆郑地。
〔4〕武城:在今陕西华县东北。
〔5〕扈之盟:扈之盟,文公迟到,故晋讨其不敬。
【原文】
冬,襄仲会晋赵孟,盟于衡雍,报扈之盟也〔1〕,遂会伊、洛之戎。书曰“公子遂”,珍之也。
穆伯如周吊丧,不至,以币奔莒〔2〕,从己氏焉〔3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报:补偿。
〔2〕币:指所带吊丧的礼物。
〔3〕己氏:即前所退还的莒女。
【原文】
宋襄夫人,襄王之姊也,昭公不礼焉。夫人因戴氏之族〔1〕,以杀襄公之孙孔叔、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,皆昭公之党也。司马握节以死〔2〕,故书以官。司城荡意诸来奔〔3〕,效节于府人而出〔4〕。公以其官逆之〔5〕,皆复之〔6〕。亦书以官,皆贵之也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戴氏之族:戴公的后代。杜注云华、乐、皇三氏皆戴族。
〔2〕节:符节。
〔3〕荡意诸:公子荡之孙。
〔4〕效:致。府人:掌管百物之官。《周礼·天官》有内府、外府、玉府。
〔5〕以其官逆之:按他原来官品迎接。照例,接待逃亡之臣应按原官降位安置。
〔6〕皆复之:对他随行官属也都以原官接待。杜注谓皆请宋复其官,似误。
【原文】
夷之蒐,晋侯将登箕郑父、先都〔1〕,而使士縠、梁益耳将中军。先克曰:“狐、赵之勋〔2〕,不可废也。”从之。先克夺蒯得田于堇阴。故箕郑父、先都、士縠、梁益耳、蒯得作乱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登:提升。箕郑父原佐新上军,先都佐新下军,此欲提升,杜注说是让他们统帅上军。
〔2〕狐、赵:狐偃、赵衰。
【翻译】
[经]
八年春,周历正月。
夏四月。
秋八月戊申,周襄王去世。
冬十月壬午,公子遂与晋赵盾相会,在衡雍结盟。
乙酉,公子遂与雒戎相会,在暴地结盟。
公孙敖去京师,没到达便返回。丙戌,逃到莒国。
发生蝗灾。
宋国人杀死他们的大夫司马,宋司城逃到我国。
[传]
八年春,晋灵公派解扬归还卫国匡、戚的田地,并且重新把公婿池划定的疆域,从申地至虎牢境内,还给郑国。
夏,秦国人攻打晋国,占领武城,以报复令狐那次战役。
秋,周襄王去世。
晋人由于文公在扈地盟会迟到而来讨伐。
冬,襄仲与晋赵孟相会,在衡雍订立盟约,补偿在扈地那次盟会,并因此与伊、洛的戎人相会。《春秋》称他为“公子遂”,是表示尊重他。
穆伯去周吊丧,没有到京师,带着吊丧的礼物逃到莒国,跟随己氏去了。
宋襄公夫人,是周襄王的姐姐,宋昭公对他无礼。夫人依靠戴氏的族人,杀了襄公的孙子孔叔、公孙钟离以及大司马公子卬,这些人都是昭公的同党。司马握住符节而死,所以《春秋》记载他的官职,不记名。司城荡意诸逃亡到我国,他先把符节还给府人后才出走。文公按照他原本的官职迎接他,对他的随行人员也都这样。《春秋》也记载他的官职,都是表示对他们的尊重。
在夷地阅兵的时候,晋襄公准备提升箕郑父、先都,而让士縠、梁益耳率领中军。先克说:“狐、赵的功勋,不能废弃。”晋襄公听从了他的话。先克在堇阴夺取蒯得的田地。因此箕郑父、先都、士縠、梁益耳、蒯得发动叛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