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经]
十有六年春正月〔1〕,公会宋公、蔡侯、卫侯于曹〔2〕。
夏四月,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〔3〕。
秋七月,公至自伐郑。
冬,城向〔4〕。
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十有六年:公元前696年。
〔2〕宋公:宋庄公。蔡侯:蔡桓侯。卫侯:卫惠公,名朔。
〔3〕陈侯:陈庄公。
〔4〕向:见隐公二年《经》注。一度为莒邑。
【原文】
[传]
十六年春正月,会于曹,谋伐郑也〔1〕。
夏,伐郑。
秋七月,公至自伐郑,以饮至之礼也〔2〕。
冬,城向。书,时也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前年冬谋送郑厉公回国没有成功,所以再次商议。
〔2〕饮至:见隐公五年《传》注。
【原文】
初,卫宣公烝于夷姜〔1〕,生急子,属诸右公子〔2〕。为之娶于齐,而美,公取之,生寿及朔,属寿于左公子。夷姜缢。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〔3〕。公使诸齐,使盗待诸莘〔4〕,将杀之。寿子告之,使行〔5〕,不可,曰:“弃父之命,恶用子矣!有无父之国则可也。”及行,饮以酒,寿子载其旌以先,盗杀之。急子至,曰:“我之求也,此何罪?请杀我乎!”又杀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〔6〕。
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齐。
【注释】
〔1〕烝:以下淫上。指和母辈通奸。夷姜:庄公妾,宣公庶母。
〔2〕属:使傅之。右公子:名职。右公子之称,缘由不详,或云“左右媵之子,因以为号”。
〔3〕宣姜:即齐女。构:挑拨离间,诬陷。
〔4〕盗:指派人伪装为强盗。莘:卫地,在今山东莘县。
〔5〕行:逃走。
〔6〕二公子:即左、右公子。惠公:即公子朔,桓公十三年立为卫侯。
【翻译】
[经]
十六年春正月,桓公与宋庄公、蔡桓侯、卫惠公在曹国相会。
夏四月,桓公与宋庄公、卫惠公、陈庄公、蔡桓侯会合攻打郑国。
秋七月,桓公从攻打郑国的战役回到鲁国。
冬,修筑向地的城墙。
十一月,卫惠公朔逃亡到齐国。
[传]
十六年春正月,在曹国相会,是为了商议攻打郑国。
夏,攻打郑国。
秋七月,桓公从攻打郑国的战役回到鲁国,《春秋》记载,是因为举行了在宗庙饮宴庆贺的仪式。
冬,修筑向地的城墙。《春秋》记载,是因为合乎时令。
起初,卫宣公与庶母夷姜通奸,生下急子,把急子托付给右公子。宣公为急子娶齐国女子为妻,齐女很美,宣公就自己娶了他,生了寿及朔,把寿托付给左公子。夷姜自己上吊死了。宣姜与公子朔在宣公跟前诬陷急子。宣公派遣急子出使齐国,派人伪装强盗等在莘地,准备杀死他。寿子把这事告诉了急子,叫他逃走,急子不同意,说:“违弃父亲的命令,还要儿子做什么!要是有没有父亲的国家才能这样做。”临行时,寿子用酒把急子灌醉,把急子的旌旗载在自己车上走在前面,假强盗就把他杀了。急子赶到,说:“该杀的是我,他有什么罪?请你们杀死我吧!”假强盗又杀了急子。左、右二公子因此而怨恨惠公。
十一月,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为国君。惠公逃亡到齐国。